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淇县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
2007-02-14 14:46  文章来源:淇县商务局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政策

  为全面贯彻落商务部2005年第25号令《酒类流通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促进我县酒类市场健康有序发展,结合我县实际,特制定本方案:
  一、总体要求和目标
  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,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以建立诚信、法制、健康、规范的酒类市场流通秩序为目标,坚持“积极稳妥,有序推进”的工作方针,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《办法》,严格实行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和实施《酒类流通随附单》制度,加快建立全县酒类商品流通管理体系,规范酒类商品市场流通秩序,坚决制止假冒伪劣酒的经营行为,维护国家利益,切实保护酒类生产者、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消费者的身心健康,努力提高行业经营管理水平,大力推进我县酒类流通管理工作有序进行,健康发展。
  二、实施范围
  淇县辖区内具有合法营业执照、卫生许可证、税务登记证,经营白酒、啤酒、葡萄酒、黄酒、果露酒、进口酒的批发、零售、储运等活动的单位或个人。酒类生产企业的销售部门均纳入酒类批发经营者范围。
  三、实施步骤
  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实施主要分三个阶段:
  第一阶段(2007年元月1日—元月10日):成立组织,拟订工作实施方案,宣传发动;
  第二阶段(元月11日—元月20日):摸底调查,备案登记,完成备案登记工作;
  第三阶段(元月21日—元月31日)清仓盘库,全面做好《随附单》使用准备工作;
  从2007年2月1日起开始对《办法》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稽查和管理。
  四、具体措施
  1、广泛宣传,营造氛围
  通过电视播放流动宣传标语、发放有关法规和印发《酒类流通管理办法》宣传提纲、县政府领导电视讲话、悬挂横幅、设立咨询服务台、开展酒类经营者培训等多种形式,广泛宣传《办法》。 着重宣传实施《办法》的意义和作用, 宣传《办法》的核心内容、有关条款和实施要求。通过宣传,明确酒类流通管理的主体,增强全社会对酒类流通管理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,提高酒类经营者的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和社会责任感,引导消费者自觉到合法经营场所购买商品,为《办法》的顺利实施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社会环境。
  2、认真落实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制度
  切实加强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的组织管理。一是县酒类流通管理办公室人员要对全县酒类批发、零售、宾馆饭店、酒吧及其他场所进行摸底调查,发放《酒类流通管理办法》宣传提纲。二是公告酒类经营备案登记程序、要求、办公地址、联系方式等事项,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备案程序,确保本辖区酒类经营者的备案登记如期完成。
  3、建立《酒类流通随附单》制度
  建立《随附单》制度是实现酒类商品质量可追溯性的关键。要组织酒类生产者,批发经销商主动、如实、完整地填写《随附单》,要求酒类经营者主动索取《随附单》,做到单随货走,单货相符;引导酒类经营者妥善保管《随附单》有关联,建立购销台帐,实现酒类商品自出厂到销售全过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;要对库存酒清仓盘存,认定质量,对合格的酒类商品进行登记备案填写《随附单》,集中销毁不合格的酒类商品,防止流入市场。
  4、建立信息报告制度,实现档案化管理
  要妥善保存酒类经营者的登记材料,造册记录代购《随附单》情况,建立备案登记、《随附单》管理档案、酒类经营者使用档案制度,完整、准确地记录酒类管理的全过程和信息,并适时、适度向社会公布;要建立酒类安全、酒类管理信息报告制度,定期向上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有关信息。
  5、严厉查处酒类流通违法案件,切实保证《酒类流通管理办法》顺利实施
  在实施备案登记、《随附单》制度的基础上,对《办法》的执行进行稽查,要以查表(《登记表》)、验单(《随附单》)、打假为内容,以酒类批发市场、经营门店、宾馆饭店、娱乐场所、小型零售摊点、马路市场、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为对象,以名优酒、畅销酒和散装酒为重点,定期开展稽查,及时调查落实有关举报、投诉,对违反《办法》的经营户,将按有关条款从严从重处罚。确保《办法》在我县顺利实施。
  五、组织领导
  为加强我县酒类流通市场管理工作的领导,县政府研究决定:一是成立领导小组。成立以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为组长,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冯晓东,县商务局局长宋海贵为副组长,县商务局、发改委、法制办、财政局、工商局、公安局、技术监督局、卫生局、广电局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淇县酒类流通管理领导小组,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商务局,宋海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,李习海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。主要负责日常酒类流通管理、备案登记、市场稽查、信息上报、档案管理、宣传培训等项工作。二是成立执法稽查大队。切实加强酒类流通监管队伍建设和管理,成立淇县人民政府商务执法稽查大队,负责全县的酒类流通管理的稽查工作。建立酒类流通管理机构,配备与酒类流通管理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监管人员。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,提高酒类流通管理队伍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,规范执法秩序和行为。按照“服务为主,执罚为辅”的原则,严格执法程序,力戒以罚代管。探索建立加强队伍建设的制度和机制,尽快建立一支业务精、作风硬的专业化执法管理队伍,为酒类流通管理提供有力保障。
  六、工作要求
  (一)加强对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领导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强酒类流通管理的重要性和艰巨性,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。从强化职能、建立机构、完善制度、制定措施入手,加强对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领导。明确领导,专人负责,落实任务,落实责任,并将酒类流通管理纳入商务工作体系,周密部署,精心实施,强力推进。
  (二)建立部门协作机制。县商务局要创新工作方式,增强协作意识,在县政府的重视、支持下,主动协调法制、发改、工商、质监、税务、卫生、公安、财政、食品药品监管等职能部门,配合协作,建立稳定、高效的管理协作机制,通过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,形成上下联动、部门互动的态势,共同做好酒类流通管理工作。
  (三)建立酒类行业协会。积极协助筹备建立酒类行业协会,并利用协会力量加强酒类经营管理。协会由县商务局牵头,依托重点企业,组织相关单位和经营者,邀请有关方面参加。促使协会成为政府监管部门与酒类经营者、消费者沟通的桥梁,指导协会成为落实《办法》、实行备案登记和溯源制度的帮手,鼓励协会组织开展各种宣传、培训和诚信活动,创建行业自律机制,搭建购销信息平台,为酒类行业发展提供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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